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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污水处理厂格栅运行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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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2、粉碎型格栅应连续运行。
3、拦截型格栅,应及时清除栅条(鼓、耙)、格栅出渣口及机架上悬挂的杂物,应定期对栅条校正;当汛期及进水量增加时,应加强巡视,增加清污次数。
4、对栅渣应及时处理或处置。
5、格栅运行中应定时巡检,发现设备异常,应立即停机检修。
6、对传动机构应定期检查,并应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。
7、对粉碎型格栅刀片组的磨损和松紧度应定期检查,并及时调整或更换。
8、长期停止运行的粉碎型格栅,应吊离污水池,不得长期浸泡在污水池中,并做好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。
9、检修格栅或人工清捞栅渣时,应切断电源,并在有效监护下进行;当需要下井作业的,应进行临时性强制性通风。
10、格栅间的应设除臭设置。
11、应按工艺要求开启格栅机的台数,污水的过栅流速宜为(0.6~1.0)m/s。
12、污水通过格栅的前后水位差宜小于0.3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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